|
移动存储安全交换系统(中间机)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对移动存储安全交换系统(中间机)维保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移动存储安全交换系统(中间机)维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FSHC2023076D (四)项目预算金额:¥216,000.00 元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对移动存储安全交换系统(中间机)维保服务项目实施采购。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购人现使用的计算机保密防范系统及配套的移动存储安全交换系统等系统和设备的采购,是根据当时上级文件要求采购的由广州世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制造的设备。 目前采购人高度响应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政策要求,需对现有的计算机保密技防系统及配套的移动存储安全交换系统进行升级适配。为确保适配后的设备和系统可以确保与现有系统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能够同一套系统同时监管Windows计算机终端和国产计算机终端,同时能够无缝对接市局、省厅的计算机保密技术防范系统。因本项目不是重新采购,而是对原有设备或系统的升级适配和采购原厂质保服务,相关服务价格均为厂家统一指导价格。 综上所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在品牌的选择上只能选择原厂“世安”品牌。而广东鼎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广州世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该项目的指定服务代理商,具有丰富的计算机保密技术防范系统相关配套设备实施服务经验,因此,鉴于本项目的专业性和广东鼎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的丰富经验,该项目通过单一来源议价方式采购,拟邀请广东鼎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广东鼎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羊额村委会翡翠路一号保发珠宝产业中心6幢901号 五、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4日止。 六、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区展图 联系电话:13590554436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浩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南1号世纪莲体育中心内东门商务区4号门 采购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28979736
发布人:佛山市浩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0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